樓主: gl4jo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同人文] 特傳架空文 【主角們以外的傳說】05/08 更新 Part 53

[複製鏈接]
31#
發表於 2015-8-28 17:57:20 | 只看該作者
gl4jo6 發表於 2015-8-28 17:51
哇泠神速XDD
歡迎光臨(X
我也很喜歡學長~~他很萌吧,雖然他不是以萌為基準誕生的(逃

剛剛好刷新就點進來看見了XD
天生具有萌屬性嗎......(我在認真思考我家的正太學長是不是也有(等等他本來就是正太吧!
其實沒有寫出來之前都很難說啦XD
就像我的異界物語,有些劇情我原本預定三十幾章就會寫到,但是我一直寫到三十一章了,才發現那段劇情恐怕得到四十幾章才會寫到了(這太誇張了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2#
 樓主| 發表於 2015-8-28 18:01:41 | 只看該作者
蒼焰泠 發表於 2015-8-28 17:57
剛剛好刷新就點進來看見了XD
天生具有萌屬性嗎......(我在認真思考我家的正太學長是不是也有(等等他本來 ...

哈哈我標題都還沒改說
正太學長超可愛的阿~~~
真假......我沒有手稿不知道啦QAQ
反正要說的時候,角色們自己就會說了(X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3#
發表於 2015-8-28 18:11:31 | 只看該作者
我也來報到了喔齁
表示我的大頭貼哈士奇一隻
所以我自動腦補成蒼牙了XDDDDDDDD
柳學長人好好啊~~
皓悠你遇到好的代導人了啦XDDDDDD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4#
發表於 2015-8-28 18:12:53 | 只看該作者
gl4jo6 發表於 2015-8-28 18:01
哈哈我標題都還沒改說
正太學長超可愛的阿~~~
真假......我沒有手稿不知道啦QAQ

我是個看見作者回覆就會點進去的人~
正太學長啊......不知道我同學能不能幫我畫正太,我開學去問問XD
其實我也沒有手稿呀,只是會在腦袋裡安排劇情而已......
這麼說也沒錯,其實角色想要怎麼做真的不是我們這些作者能控制的XD(不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5#
 樓主| 發表於 2015-8-28 18:17:01 | 只看該作者
郁希x幽熙 發表於 2015-8-28 18:11
我也來報到了喔齁
表示我的大頭貼哈士奇一隻
所以我自動腦補成蒼牙了XDDDDDDDD

歡迎~~
喔喔真的有點像蒼牙,感覺就是蒼牙會做的事XDD
柳學長人超好的,漾漾表示非常羨慕。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6#
 樓主| 發表於 2015-8-28 18:19:06 | 只看該作者
蒼焰泠 發表於 2015-8-28 18:12
我是個看見作者回覆就會點進去的人~
正太學長啊......不知道我同學能不能幫我畫正太,我開學去問問XD
其 ...

話說我好像也是(X
我想看正太學長~~(伸手(被打
我也差不多,只是有手稿的話就能比較穩定更新文章
真的,像我另外一篇啊,角色們超愛亂跑,突然蹦出新的劇情(從沒想過的)我都不意外了(泣

點評

大概都是這樣的人吧...... 我要先去問我同學能不能幫忙畫XD因為她說她只會畫蘿莉XD 有手稿確實能夠比較穩定更新文章啦w 這或許也代表角色活起來了ww  發表於 2015-8-28 18:23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7#
發表於 2015-8-28 18:45:05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柳學長人超好 ~
跟冰炎簡直是相差很大
皓悠好幸福 ~
寫貓公車的動力....噗噗 ~
彌希妳太天才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8#
 樓主| 發表於 2015-8-28 18:55:41 | 只看該作者
玥亞 發表於 2015-8-28 18:45
哈哈哈,柳學長人超好 ~
跟冰炎簡直是相差很大
皓悠好幸福 ~

冰炎怎麼跟我家溫柔的柳學長比呢(被冰炎瞪
皓悠如果知道漾漾多悽慘,就會立馬表示自己真是無敵幸福XDD
下一次皓悠會做別的公車,雖然沒什麼稀奇的就是XDD
哪裡天才了??

感謝啊稀的捧場~~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9#
發表於 2015-8-28 19:09:03 | 只看該作者
皓悠你竟然被學長救了 OAO
虧我還在期待你尖叫逃跑的模樣 ((不你
好啦 我會期待你變強修成正果(?)
然後和學長一起賣萌 xDDDD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40#
 樓主| 發表於 2015-8-28 19:47:52 | 只看該作者
黑貓君 發表於 2015-8-28 19:09
皓悠你竟然被學長救了 OAO
虧我還在期待你尖叫逃跑的模樣 ((不你
好啦 我會期待你變強修成正果(?)

逃跑不掉吧哈哈XDD
為了讓漾漾羨慕一下所以要讓皓悠如此幸福才行XDD
為啥是憶起賣萌啦XDD
皓悠:我應該沒有萌屬性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