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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擂台] 【名次公布】御我同人文極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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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6 23:41:0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天夢 於 2010-8-2 18:13 編輯

吾命同人--《碎碎念吐槽》


大家好,你們應該不認識我吧?我先來自我介紹一下好了……嗯,來換點別的介紹詞吧。

我的名字叫太陽,擁有標準身材,渾身都是聖光。

聖殿中太陽騎士房間就是我的家,幾乎每天我都會留在家中。

我可以說是神殿中的寶物,體內滿滿的聖光使我被不死生物厭惡、畏懼,同時我也是它們的天敵,殺死不死生物是我的職責。

還有……嗯?你說我不用再介紹自己,因為你已經很熟悉我?

不會吧……那個光明神,她叫做御我,根本沒怎麼記起過我啊,你又怎會熟識我?

靠,你把我當是誰了?老子是太陽神劍!哪裡長得像那小子?燦爛的金髮、蔚藍的眼睛、白晢的皮膚、優雅的動作,根本就是形容美女,老子我可是十足的有男子氣慨!

光明神都只顧她家的太陽騎士,沒事就把我丟在一旁發霉,有事才安排我救她那隻太陽騎士,明明大家都是光明神名下的財產,哼。

說實的,我不怎麼喜歡現任主人--格里西亞,要一把劍喜歡一個劍術爛到不行的主人,太強劍所難了吧?

要說我最喜歡的主人當然是「歷代最強的太陽騎士」,尼奧!他實在太強了!完全配得上使用太陽神劍我,跟他搭檔實在暢快。

還好格里西亞的神術也強得讓劍無話可說,好吧雖然我是一把不能說話的神劍。

至於為什麼我不能說話,想起來真是聞者傷心聽者流淚了……想當年我剛誕生的時候,就是剛被鑄好的時候,原本應該替我施法的光明神因為等得太無聊,到關鍵時刻時竟然睡著了,於是我就錯過了一個可以說話的機會了,唉……

如果你想問老子我,為什麼不是跟「全大陸都知道的太陽騎士」一樣,我就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因為沒有必要!反正也沒有人聽到我說話,這也是我沒多唸光明神的原因,感謝光明神我不用開口說話。

一個太陽騎士說上一堆光明神的廢話會讓人想揍他,加上一把會說話的太陽神劍便會多上一倍廢話。我敢肯定在一天之內太陽騎士會變成肉醬騎士,而我大概會在一年後介紹完畢……呃,或許在這之前你會在肉醬裡找到光屬性的金屬碎片……

一個劍術萬能神術無能的老師,選了一個劍術無能神術萬能的學生,光明神你絕對是故意的,即使我再感謝你也不會原諒你這點!被一名自以為是聖騎士的祭司拿著實在是劍生一大悲哀,唉,實在太悲哀了,所以請容我再三碎碎念。

你這樣好整不整會連我也整到啊!我知道光明神你當神當得很辛苦,可是也考慮一下我好不好?好歹也是光明神殿的重要財產!你家第一代太陽騎士的遺物!話說他叫什麼名字……劍老了記憶也衰退了……不,我還很年輕,算了請不要把重點放在這兒。

剛剛說到哪……對了,身為神應該不知道每天被塞在衣櫃裡不見天日的日子有多苦?

格里西亞也是,我明明也大概只有七百六十歲(三十八代乘二十年任期),別當我老古董一樣好不好?我還強壯得很!

告訴你們,其實十二聖騎的武器都跟我一樣,不同的是我原本的設計是應該會說話的,其他十一件東西是後天練成。

你有聽過「成精」嗎?當然你不可以拿「成精」這個字眼來形容我們這些神劍神刀神弓神棒神鞭神甲神盾,好歹也要用「成仙」,不然小心馬上送你去見光明神……不過好像反而便宜了你?

話說跟我最要好的要算審判神劍了,畢竟大家都是劍嘛,而且歷代審判和歷代太陽都是「不是朋友的好朋友」,見面時間特別多,只有這代主人如此特別,連平時出門也少有會帶上我,更不可能會帶著我在自己家裡亂跑,所以也沒什麼見其他朋友的機會,唉。

想當年,初代太陽騎士和初代審判騎士也不是真的水火不容--

當年初代十二聖騎四處拯救世人,沒多久就深得全大陸的人愛戴。可是初代太陽實在太仁慈也太囉嗦了,毫無威嚇力,記得有次初代太陽……不如就先改個名字,小明如何?那就不用初代太陽初代太陽的叫嘛。初代審判也是……啊,有了,把明字拆開就是「日」和「月」,初代太陽叫小日,初代審判叫小月,怎樣?我改名真是一流!

故事繼續,有次小日和小月剛好碰到兩個正在犯事的罪犯,他們分頭追捕。小月很輕易就拿下罪犯甲,但罪犯乙看見小日追來的時候,竟停下來和小日大談光明神,結局怎樣?最後當然是小日笑著揮手送走罪犯乙,從此小日就再沒有成功親手抓過罪犯,原因很簡單--因為所有罪犯都知道,只要跟小日聊光明神就可以人贓俱全呀!最後就演變成「全大陸都知道光明神會原諒你的罪惡」,到底這是誰譯的……

小月見此便下定決心,犧牲一點當壞人,不然就世界大亂了。既然要當「壞人」,自然就不可以跟「好人」黏在一塊,於是唯有裝作分裂,但私底下還是超朋友的。本身是黑頭髮黑眼睛的小月,再加上面部肌肉先天性失調,簡稱面癱,再披件黑袍就已經夠酷了,絕對有「壞人」的天份。喔,忘了告訴你,小日真的是白化症患者,被格里西亞瞎猜中了。

喂,你不要睡覺。說歷史很悶嗎?那就說說近代點的吧。

這兩代太陽騎士真是極品,有一條記憶猶新的生活片段沒有被記錄下來,我來說給你聽。

一天,一隻咖啡色長長胖胖油亮亮,兩根觸鬚左右搖呀搖的,人稱「小強」的生物,因為仰慕光明而前來太陽騎士的房間。很不巧牠碰上了正在煩躁的尼奧,起初尼奧沒理會牠,可是那隻小強實在太不識趣,終於引起「史上最強的太陽騎士」的怒火,然後、然後,尼奧拔出劍來,把劍連同小強一同刺在地上,眼界很好,正中紅心,油亮亮的身軀「喀勒」的裂成碎片,白色的漿液四濺,真是……超.噁.心的!

最可憐的是那把劍就是我!拜託,就算小強的生命力超強,可以歸類為另類的不死生物,也不需要用太陽神劍來砍好不好?你想像一下,白色黏答答的漿狀液體,還附上毛茸茸的屍骸碎片往你身上潑,這是什麼感受……最最最糟糕的還不只如此,尼奧不想自己來清理,又拉不下臉來叫人清理(或者怕損害自己優雅的形象),一直等到格里西亞出完任務晚上回來我才得救,於是我站在那坨東西裡一整天!想起也覺得反胃……噁……

尼奧殺雞用牛刀,格里西亞卻剛剛相反……也許不對,應該沒什麼人會拿劍鞘來攬面膜!何況是太陽神劍的劍鞘,傳出去還能聽嗎?

不過那傢伙恐怕即使去屠龍他也不會帶上我,我才不會隨時給他斷掉,又不像他一樣孱弱。

「是嗎?剛剛嚷著『雷瑟那傢伙擲得我好痛』的是誰?」

「那塊冰真的又硬又厚,在那麼遠的距離撞上去,你來啊,而且也插了十公分深,證明我還很鋒利吧。」

「第一,插入的深度主要取決於投擲者的力度,即是我主人雷瑟的力氣;第二,鋒利和強壯並不相等,鋒利是指……」

「審判你夠了,至少我沒有斷掉。」

「是、是,你沒有斷掉。」可惡,真敷衍,審判神劍你走著瞧。

現在的人都不會用劍是吧?雷瑟把我當標槍一樣擲,而且是兩次!幹嗎不改行去當標槍神手?還有為什麼要擲我不擲他自己的劍!雖然第二次飛插巫妖屍芬是很爽沒錯,不過還是遠遠不及之前尼奧亂砍紅詩的爽。從幾百年前開始,那三個巫妖也好像被我砍了很多次?真是屢砍屢爽……咳。

又扯遠了,最離譜的是格里西亞!他到底把我當作什麼?是槍管還是砲管?我是一把劍,是劍!是用來砍的斬的劈的,不是用來射呀射呀射的,每次都只會當我是法仗把聖光轟出去,乾脆去買把魔法手槍更好吧?

咦?喂、喂喂,我說說而已,不要真的去買把手槍把我換掉啊!

「只顧碎碎念的笨蛋,開會議又只會發夢,我們正在去粉紅的家,到時就有戲瞧了,嘿嘿。」

呃……看來我得要改改碎碎念的壞習慣,想什麼都被人聽清楚了……哎?剛剛是誰在說話?

「笨蛋,我是主人羅蘭的邪惡寶劍。」

原來是他,那個從不說話的傢伙,我就說了它一定有思想,如此重的黑暗氣息,就算不能跟主人溝通也至少可以跟其他劍交流……咦?

「你這是什麼意思?還有不要再叫我笨蛋!」

「待會粉紅和主人聯手殺掉你家主人的時候就會清楚了,說不定你家主人被一劍擊斃,也不會相信我主人殺了他,不過這樣似乎太仁慈了,哈哈……」

什麼!?格里西亞,不要去……豈有此理,神劍不是應該有什麼方法可以警告或協助主人的嗎?為什麼我通通都沒有!哪怕是一丁點聖光也好,發出來啊,急死我了……

不要去,停下來!

格里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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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被開頭騙倒了呢XDD

是說我很怕這篇文會悶.......orz
希望不會吧..........|||

第一篇成功完成的同人文獻給吾命了 (撒花
希望御我大可以多多指點~感激不盡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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