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840|回復: 12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吾命】故事接龍(要和吾命有關)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1-1-7 20:56: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青燕 於 2011-1-7 20:57 編輯

呃...第一次發文
來玩一下故事接龍
用吾命來當主題

開始摟:
有一天,太陽和審判在散步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7#
發表於 2012-9-3 10:32:26 | 只看該作者
「爸爸!」超級可愛的蘿莉夏西亞不知從那裡跑了出來抱著魔王格里西亞的腰!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6#
發表於 2012-9-2 21:54:39 | 只看該作者
變成魔王的那一刻
順便招喚十萬大軍的不死軍團
也順便烙人來
那人就是羅蘭....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5#
發表於 2012-8-20 16:32:07 | 只看該作者
這時,太陽開始聚集闇屬性,露出魔王應有的姿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4#
發表於 2012-8-19 14:22:32 | 只看該作者
寒冰迅速留下他兩人的點心並很識相的當作不知道離開(避開審判的眼光)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3#
發表於 2012-8-19 07:28:09 | 只看該作者
「少爺、少爺 ! 朝索沒事。」站在一旁的朝索完全不曉得這是怎樣的狀況。
-------- 另一位原兇--------
「願光名神的仁慈在照亮所有的同時,可以照亮你內心深處的黑暗......」完全感受不到玄日危險意識的太陽不怕死的插他個一兩句,但是心中不免幹他個一兩聲。
「你也別在心中幹他了,到是我們都很想幹你幾聲,你小子幹啥張開守護盾,真不要命了?」尼奧走到太陽的旁邊坐了下來,然後隨手拿出身上的酒瓶開始喝。
「老、老師 ! 你不用去幫審判他們嗎?」到底為什麼我在心中幹誰他都知道!!!
「夏左看著呢 ! 不用擔心,到是你不擔心嗎? 留好足夠的聖光使用起始回生術。」尼奧指了指早已滿身是傷,還被玄日用頭髮綑綁住的寒冰。
「寒冰......寒冰......死......」這時太陽完全不知道該如何作出反應,心理只想著不准別人來傷害他的12聖騎士。
「唉,糟糕了......魔王重現,真不該多嘴,手臂我還想留著......」尼奧案自起身閃遠。
-------綠葉注意到了太陽的變化
「太陽......太陽......」綠葉想靠近太陽,但被審判一把往後拉......
「審判......太陽他 ! 」綠葉用一副快哭出來的表情看著審判
「寒冰受傷了,太陽會作出什麼反應你清楚,他想做得誰都擋不了,況且......要被殺死的對象還是寒冰,這次太陽玩真的了 ! 」審判一臉『如果阻止了以後就有得被陰。』
-------太陽那面
「給我放開他,誰准你傷了12聖騎士寒冰 ? 」黑髮黑瞳再次出現,令在場其他的12聖騎士跟玄日、朝索都愣住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2#
發表於 2012-8-18 12:55:49 | 只看該作者
只是大地趁機報仇,不幫太陽擋,但太陽早就發現了,
連忙自己架起守護盾,而朝索則撞上了守護盾,
[啊!痛死了!]朝索說。
[你竟敢害我的朝索受傷!!]阿夜...不,是變身成玄日的阿夜說,
[少爺!朝索沒事!]朝索說,但玄日卻沒有聽到朝索說的話,
因為......他在跟12聖騎士們打架...


我接的還ok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1#
發表於 2012-1-4 12:24:44 | 只看該作者
衆人一看,發現一個穿著厚重的披風的人朝他們狂奔過來
汗,那人不是朝索嗎?!怎麽連他也來了阿!
看著一路狂奔的那人似乎沒有減速的打算
爲了避免他撞上衆人,大地馬上張開大地守護盾

++++
抱歉,寫得不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20#
發表於 2012-1-4 02:10:45 | 只看該作者
可是••••我們根本就是處於同時空啊 ,你怎麼會出現再這呢?跑錯系列了嗎?
太陽提出問題
阿夜露出思考的表情:這個麼••••,我只記得我跑到安特契爸爸的實驗.室裡,
看到裡面有一臺新的重型機車,我以為是給我的,就騎上去,沒想到他一陣發光,
等我張開眼晴,我就已經在這裡了•••
眾人臉上一陣抽搐,敢情日皇連時光機都做的出來嗎?
這時,遠方傳來一聲呼喊:少爺!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119#
發表於 2011-3-11 22:13:45 | 只看該作者
審判再次問:「艾崔斯特他為什麼失憶了?」(無視阿夜)
尼奧說:「因為阿,他使用飛行術時撞上了『他』(指着阿夜)艾崔斯特剛巧撞壞了腦袋,結果還要請『他』幫忙修好了艾崔斯特,但艾崔斯特失憶,而『他』順道幫我接好右手了。」
眾人同時轉向往阿夜看去...(驚豔中)

自認接得很差勁...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快速回复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