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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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的資格?(請把帖子內容全部看完再進行投票及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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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0-1-3 16:21:0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oraiyun05 於 2010-1-3 16:23 編輯

【正方說法】:

好,先從第一點來。
1.基本上只要看的多、有經驗,就算不會創作也沒什麼關係吧?
看得多代表"會看",有經驗代表"會評論"。
既然是個專業人士,那還有什麼問題呢?
不過不知道你所謂看得多是有多多,有經驗是多有經驗?

2.大家都有言論自由啊,為什麼不能批評啊?
這牽扯到尊重問題。
就像你雖然有言論自由但你衝到大街上罵某黨派就會被支持者揍一樣(什麼比喻)
你雖然有言論自由,但不斟酌自己用字就是為批評而批評。
這種東西並不叫做評論,叫做無理�無禮。

3.我的實力不好但是有看人的眼光,為什麼不肯接受我的評論?
你有看人的眼光是你家的事情,不肯接受評論是對方的問題。
就像送情書對方也可以不收一樣....(誤


【反方說法】:

1.技巧沒有我高、碰這領域也沒有我久,憑什麼來批評我的作品?
憑言論自由。
沒看見批評的內容我不好說什麼。
不過一種是有理的評論一種是無理取鬧,如果是後者那就直接忽視吧。
如果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別說批評別人的作品,我連他有沒有受過基本的禮儀教育都很懷疑。
不過就算他沒受過教育,他依然有言論自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w-/


2.要批評?可以,但是請你先做出比我更好、更完美的作品,好嗎?
這點就變成是作者無理取鬧了。
好跟完美也是以主觀意識界定,要是作者打死不認為對方作品比她好,那就算全世界都說對方比他強這問句也不成立阿XD

3.我只接受比我好的前輩的評語。
這點依然同上。
而且還多加了前輩?所以後輩做得比你好都不能批評?還是後輩都不可能比你好?


我看起來比較像來亂的。
不過牽扯到藝術的東西都相當主觀,有些問題說實在,沒有答案。
更沒有什麼正反兩方的分別,在我看起來大大所列舉的正反方觀念是差不多的。
對得起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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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0-1-3 17:06: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doraiyun05 於 2010-1-3 17:20 編輯

12# 審判


看來有些已經沒問題了。

3.我的實力不好但是有看人的眼光,為什麼不肯接受我的評論?

>>唷,上面也講過大家的心態不一樣嘛,又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評論。(茶

評論者有言論自由,被評論者有拒絕接受的自由。
你可以評論,但我不一定要接受你的主觀論點。就像第二頁第一樓那位大大說的一樣(抱歉我忘記看名字XD)

如果你所謂不肯接受是對評論者發脾氣之類的行為,那我還得要先問你這帖辯論的預設對象年齡是多少?
應該不是國中以下吧(乾笑

1.技巧沒有我高、碰這領域也沒有我久,憑什麼來批評我的作品?

>>這個要看情況囉,如果評論者不講理隨便亂給評語的話,你可以不理他沒錯WWW
>>不過如果對方講的有理的話,我想多多少少還是接受吧,至少看完了回去看自己的作品思考一下嘛。


有不有理並不是由旁觀者決定的,第二句話是審判您自身的意見沒有錯吧?
您是評論者或是作者?如果都不是,那您並沒有影響作者觀念的權利。
每個人心中自有一套準則,不該將自己能接受的標準套到其他人身上;所以我說作者有拒絕的權利,可以拒絕對方硬套到你身上的標準。
你認為對方的意見是好的,作者應該虛心接受。
可作者如果覺得對方是來找碴的?


2.要批評?可以,但是請你先做出比我更好、更完美的作品,好嗎?

>>我想應該很多人內心都有小小的聲音在這麼說。(被打死)
>>所以其實這種心態是大多數的人都會有的噢


那叫做自尊心。
有是一回事,表現出來又是一回事。
所以這依然還是尊重問題。

2.這點我怎麼看都是惱羞成怒....


3.我只接受比我好的前輩的評語。

>>有些人會不肯接受年紀小的人的話。(結論真短)

所以是"有些人"。
請往上拉回到反方第一題。
每個人都有能接受和不能接受的標準。




簡單的說。
評論基本上無關資格,只在於雙方的互相尊重,以及心中準則是否衝突。
如果雙方都互相尊重,認定標準又都相同,那基本上是不會有上述任何問題的。

是人的個體差異性造成了上述問題,所以這個題目會從以前論到現在不是沒有原因。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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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0-1-3 17:31:54 | 顯示全部樓層
17# 審判

有不有理並不是由旁觀者決定的,第二句話是審判您自身的意見沒有錯吧?
您是評論者或是作者?如果都不是,那您並沒有影響作者觀念的權利。

其實我這句話看不懂欸,幫我解釋一下......(囧)

您不是作者本人,也不是評論者本人。
您沒有影響他人想法的權力。
舉個例來說,我現在認為這時間去吃飯不錯,可您覺得這時間還太早。
這就是觀念的不同。

你沒有權力強迫我改變自己的觀念。



不過其實也有一種情況,就是作者本身沒有發現自己的作品真的交代不清楚、節奏跳太快,搞的讀者霧煞煞想反應,作者卻打死不肯改這樣。

這依然是您自己的觀念。
作品不是屬於您的,更改與否的權力當然在於作者身上。
"真的交代不清楚、節奏跳太快"這些都是您"自己"認定的,作者如果不這麼認為他當然沒有必要去更改。
說真的要是每個人看起來合理的建議作者都得接受,那這世界上每部作品大概都沒有完成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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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0-1-3 18:09:50 | 顯示全部樓層
20# 審判
改不改的決定權當然是在作者手上,不過關於這點我想又出現了「專業與否」的問題了OTZ
我現在是漫研社的人,每一組都要畫分鏡稿給老師看,要是老師說不行就要退貨。這樣的話,那我能不能說:「老師,是你自己看不懂的,我認為我沒有必要改。」這樣?(請先建構在老師的功力高強的基礎上,不要問我功力高強的定義。)


這點您可以和老師溝通,老師會說不行必然有他認為不行的理由。
理由你可以不接受。

但你要記得他是"老師"。
憑這一點,你以上的論調全部都不適用。
學生與老師的關係絕對不是平等的,而讀者與作者的關係是平等的。


我以前也是漫研社的,被老師指定修正而我認為很合理的地方,我會好好的修正。
不合理的地方我會提出,聽老師更進一步的講解,然後與老師達成修正與否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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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0-1-3 18:40:03 | 顯示全部樓層
22# 審判

雖然老師不是評論家,但作為老師他就一定得對學生的作品做出評論。
那應該說是因為職責的不同而產生的....距離吧。
總之這跟論壇內的評語基本上是沒有什麼關係的,因為論壇內的人們並不是以一個指導者對學生的態度來給予意見,而是以同為創作者的身分給予意見。


回到我在前面所說的結論:

評論基本上無關資格,只在於雙方的互相尊重,以及心中準則是否衝突。
如果雙方都互相尊重,認定標準又都相同,那基本上是不會有上述任何問題的。

是人的個體差異性造成了上述問題,所以這個題目會從以前論到現在不是沒有原因。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人。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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