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冥望 發表於 2010-6-28 17:26:52

什麼都不做。(槓)

喜歡就喜歡,搞那麼複雜幹嘛?又不是只要參雜進愛情就一定要搞得死去活來。

ivy2562 發表於 2010-6-28 17:32:10

阿攸 發表於 2010-6-28 17:36:55

乾脆不管,去跟我的朋友告白(女)
跟她說我是同性戀
然後讓他們感情破裂
跟朋友成為情侶黨
哈哈哈哈哈
完美結局(欠揍

ast2136 發表於 2010-6-28 17:40:09

什麼都不做+1
這種事順其自然吧~沒必要特意去改變什麼
我是這樣想啦,畢竟我才要升國中,不用理我也沒關係(那你來幹嘛?)

阿芸 發表於 2010-6-28 17:42:45

哇喔
大家都很善良呢@@
我是例外嗎QQ((看到我前面回覆的隱字的人 會不會覺得我很壞啊?

呆呆伶 發表於 2010-6-28 17:42:57

順其自然+1
這種事什麼也不做比較好叭~
省的到時破壞友誼~

凝飛霜 發表於 2010-6-28 17:45:16

對我來說
友情比較重要啦~
而且既然朋友沒有喜歡他的意思
或許還有機會

ast2136 發表於 2010-6-28 17:51:36

唔喔喔喔樓主也是國中新生嗎?
我們來當個好朋友吧!
話說我五年級時也喜歡過一個男生,但是他和班上女生交往了(但這個冷血的傢伙從來不哭)
現在早就忘啦∼∼∼
我有一個朋友,她的男朋友喜歡上別人......她把之前送她的項鍊還回去之後,我的媽阿,哭一星期....
另一個朋友,現在熱戀ing!
奇怪我八卦了?

空冥望 發表於 2010-6-28 17:58:01

會發生什麼事情?又要用什麼?

自己要為自己的感情跟行為負責是基本常識吧?

阿攸 發表於 2010-6-28 17:59:25

不是啦!是女主角的朋友喔!
不是那個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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